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6年度课
浙教技中心〔2016〕51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技术中心,各高等院校:
现将《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电馆[2016]6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统一申报
各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有关电教机构、教育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或学校的课题申报,并负责所属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组织课题审核、简表报送及课题评审费催缴等)。
课题申请人须通过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平台”)填报申报材料,打印《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简表》(以下简称“简表”,在课题申报流程第12步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各市统一于2016年6月25日前将简表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每个课题须缴纳评审费用200元,请于6月25日前汇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账户(户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开户行:工行杭州市高新支行,账号:1202026209900154456,汇款时须注明课题编号、开票单位和联系人),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代缴给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央电化教育馆统一开具发票,开票项目为评审费。
(二)直接申报
高等院校的课题请按要求直接申报。直接申报的课题由申请人将简表直接报送全国课题办,并将课题评审费通过银行汇到以下账户(户名:中央电化教育馆,开户行: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帐号:01090520500120109074542,汇款时须注明课题编号、开票单位和联系人)。
二、请各地各校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蒋燕;电话:0571-88068223;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邮编:310012。
附件: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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