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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实行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

2016-05-30 13:25 记者观察网 点击次数 :

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意味着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正式施行。

《通知》要求,,从2016年6月1日起,我市将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护理员意外伤害保险、入住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我市将按照一定比例对养老机构给予政策补贴。各区民政局、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参保情况的统计、保险合同的审核、资金审定等工作。

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的施行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提高养老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理能力,对构建养老服务业分担机制、完善养老机构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将起到保障作用。

目前,市民政局正在统计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入住老人名单,以及审核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费用,按照时间节点尽快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的实施工作。(文/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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