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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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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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我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选择在我省报名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司法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2013年6月16日至7月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已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和电子照片上传的报名人员均须在7月1日至10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各市司法局设立的收费地点交纳考试费,领取报名凭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二)报名材料和报名流程
1、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按照司法部公告的规定,具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毕业证书、本人电子照片等报名材料。要求享受放宽政策的,还应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现役军人还应具有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2、报名地选择
选择在我省报名考试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江苏省内任一省辖市作为报名考试地。
3、网上报名流程
(1)阅读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材料准备工作。
(2)填报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作出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
(3)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2寸(46mm×32mm)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无妆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照片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显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凡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将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报名人员拒不更新上传或超过规定期限仍未上传的,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事项。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的唯一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4)预约现场缴费时间。电子照片上传成功并经司法行政机关确认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预约现场缴费时间。
(5)交纳考试费、领取报名凭证。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2013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定为每人260元/4门。报名人员应当按照网上预约的现场缴费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交纳考试费。司法行政机关对完成交纳考试费的报名人员,现场发给收费票据和报名凭证。取得报名凭证即为报名成功。
报名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报名信息和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报名人员领取报名凭证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我省各省辖市司法局考试费收取地点和联系电话为:
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服务大厅(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10号门二楼),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无锡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崇宁路19号市司法局五楼),电话:0510-82731801、82724061。
徐州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中山南路52号一楼),电话:0516-83908819,85697100
常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化龙巷2号B座三楼),电话:0519-86636831。
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西园路571号 市司法局南附楼201室),电话:0512-65125021。
南通市,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一楼A97-A100),电话:0513-83548210。
连云港市,国家司法考试服务中心(新浦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内3号楼一楼),电话:0518-85318033。
淮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北京北路89号淮阴工学院内市司法局四楼),电话:0517-83680216。
盐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毓龙东路17号市司法局207室),电话:0515-88335600。
扬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文昌中路460号市司法局二楼),电话:0514-87339672。
镇江市,市公证处(中山东路45号华星大厦八楼),电话:0511-80820821 。
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梅兰东路199号市司法局210室),电话:0523-86197899。
宿迁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洪泽湖路139号市司法局一楼),电话:0527-84362523。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必须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必须完整清晰,能够准确识别照片的面部特征和相关信息。不具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下载打印服务。
各市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服务、下载打印准考证服务的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后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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