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开发布会回应社会关注
京华时报讯(记者黄海蕾)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权力运行公开将覆盖全过程,政府重大决策要在3日内做公开解决,遇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而且行政一把手要做好“新闻发言人”。
重大决策发布3日内做公开解读
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意见》从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公开内容标准化、数据开放、政务参与互动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任务图。比如,到2018年,逐步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
“以往信息公开工作偏重于结果性信息发布不同,此次《意见》更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行政决策前,要求推进行政程序立法进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还应当邀请各方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
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发布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在结果公开环节,除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等,《意见》要求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建立市政府年度绩效任务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
行政一把手当“第一新闻发言人”
此次《意见》对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扩大政务参与互动做了重点要求。对政策解读材料的公开时限、重点职能部门新闻发布次数、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时限提出明确量化要求。
“这在以往从来没有过。”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提到,《意见》规定发展改革、教育、环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两次,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一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部长通道”坦诚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两会“新风”。本次《意见》对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们提了要求,规定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通过政策吹风会等形式,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开发布会
对重大突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的回应不力往往会严重消耗政府公信力。《意见》指出,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后续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加强情况通报和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明确提出规定,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这对政府部门是硬性要求,明年年底前,这项工作将完成并持续得到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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